“12.25”洛阳东都商厦大火二十周年:时光虽已流逝,可我们何以面对无辜葬身火海的那309条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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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12-25 09: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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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又是一年圣诞节!特殊的是今年疫情的大背景,尽管全球疫情依然紧张,而“风景这边独好”,可那起圣诞节发生的事故依然犹在昨天、历历在目!尤其是对一个特定的群体来说,这二十年,却是日日煎熬、度日如年!这个群体,就是二十年前的今天晚上,那起特大火灾事故的受害者或其家属。

二十年的时光,足以让当年的年轻人步入中年,令当年的中年人步入老年;而当年受害者年迈的父母今天是否还健在?却是未知数!并且问题是,当他们离开这个世界时,是满含遗憾和无奈,还是已然放下淡然离世呢?

不管怎样,对已经离世的他们来说,已然解脱;但对我们以及我们这个社会来说,却不能轻易忘记!不能忘记他们的无奈和无助、不能忘记他们的遗憾和悲伤,更不能忘记那场将他们推入人生深渊的惨痛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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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简要回顾

2000年12月25日晚21时35分 ,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东都商厦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经过消防官兵的连夜奋战,大火最终于26日零时45分被扑灭。事故共造成309人中毒窒息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75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是,东都商厦地下营业场所改造过程中,焊接作业产生的高温焊渣引燃了下方的可燃物,而现场的扑救不及时及堆放的诸多纺织品等又加剧了火势;同时因商厦四层娱乐城的几个安全出口被锁闭,唯一的一个安全出口又被浓烟和火焰封堵,而使人群无法及时疏散,最终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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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千年的圣诞之殇

这场造成309人无辜遇难的特大火灾事故,当时震惊了全国!而事故调查报告披露的过程,更是让我们深感无奈,甚至是愤怒!

事故发生过程中,无证焊工的随意作业、焊接时的无视风险、作业人员在火灾发生后的惊慌失措,都让我们难以接受;而商场改造的监管缺失、安全出口的锁闭、商场物业发现火灾后的自顾逃生,更让我们难抑愤怒!

二十一世纪的第一个圣诞夜,竟然在如此惨烈的事故中开场!事故也因此而引起了各级政府的极度重视和深刻反省,广大媒体更是长篇累牍的持续跟踪和深度报道。我们原本以为,这种阵势会让事故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随着二十一世纪的钟声而成为历史,问题也将因此而得以重视和彻底解决!可在事故发生二十周年纪念日到来的今天,在我重新浏览洛阳东都商厦“11.25”特大火灾的事故调查报告时,当年曾经发生的一些问题及其细节,竟然在近几年的一些事故中反复重现。时光虽已流逝,但问题一直如影随形、未曾离开,这种感觉让我有些无奈和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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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同的事故,相似的场景

火灾场景一:被锁闭或封堵的安全出口

在洛阳东都商厦大火现场,原本的四个安全出口被锁死了三个,只有一个出口可以正常出入。但这个出口在火灾中却恰恰是火灾烟气进入的地方,浓烟滚滚之下,人员无法逃生!那么二十年已然过去,类似的情况是否有所改变或改善呢?

理想是美好的,但现实却无比残酷!远在2013年,导致121人遇难的吉林德惠“6.3”宝源丰禽业公司那场特大火灾,在原本是安全出口但却被锁闭的铁门前那垒成墙的尸体,依然历历在目、令人心悸!近在2019年,导致19人遇难的宁波锐奇“9.29”重大火灾事故中的厂房,只有一个楼梯,竟然没有第二个安全出口!以至于楼上的几十人,只能眼睁睁看着滚滚浓烟和凶猛的火焰肆意蔓延,自己却无处可逃而在绝望中葬身火海!这与洛阳东都商厦的事故现场何其相似?!我们真的吸取教训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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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场景二:火灾现场人员自顾逃生,没有及时警示

在洛阳东都商厦大火中,火灾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及物业公司值班人员先后逃离现场时,竟然都没有报警或发出危险警示!从而导致四楼娱乐城中正在狂欢的人群对此一无所知,而原本就烟雾缭绕的歌舞厅的特殊氛围又迷惑了这些狂欢的年轻人,最终309条青春年少活力无限的生命白白葬送!

可悲的是,几乎完全同样的一幕竟然又发生在了9.29宁波锐奇的事故现场!在一楼仓库里的火开始着起来,然后从小火发展为流淌火,又从流淌火转为大火,最终熊熊燃起进而失控的整个过程中,无论是火灾现场的员工,还是后来纷纷逃离的其他十几名员工,竟然无一人呼喊求助或向楼上的其他部门及人员发出火灾的警示!直到浓烟烈焰沿着建筑物端头的唯一楼梯涌上楼后,楼上的众人方才知晓;但在浓烟烈火的多重威胁之下,为时已晚,已然无处逃生、最终连同老板在内的19人命丧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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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场景三:基本技能的缺乏,丧失了第一时间灭火的最佳时机
       东都商厦火灾的直接原因,是无证焊工在从事焊接作业过程中,焊接火花引燃了下方的沙发和床上用品等可燃物;而该焊工本身就没有特种作业证,不掌握灭火的基本方法和技能,故此导致了从小火发展为大火,直至演变为一场灾难。
       而在去年的“9.29”宁波锐奇火灾事故中,肇事者同样是名一线作业的员工。其在调配物料过程中,物料桶中的化学品因静电起火后,他的第一反应竟然是用嘴吹来灭火,真是可悲之极啊!而后他又采取用纸板扇、用沙土盖等方式,但却偏偏没有想起来去拿近在咫尺的挂在墙上的灭火器!其基本常识缺乏之严重,简直是匪夷所思!
       前后二十年,我们一线和基层员工的风险意识之缺乏、防范意识之淡薄、应急技能之低下,让我们大跌眼镜!时间在流逝、社会在发展、经济在进步,但是安全水平却没有明显的改善,甚至是停滞不前,难以理解、不可思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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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场景四:只顾自己逃生,无视他人陷入困境
       在洛阳东都商厦大火中,现场施工人员在火灾初期,进行简单扑救失败后逃离现场;而此时,商厦的物业管理人员随后也发现了火情,但他们非但没有尽可能的去扑救和尽快报警,反而是快速撤离了商厦,也没有及时通知四层的歌舞厅管理人员,从而间接导致歌舞厅的人群失去了逃生的最佳时机!
       而依然与此类似的是,在“9.29”宁波锐奇的火灾中,一楼其他车间的工作人员在发现库房中着火后,有一人过来看了看,然后什么也没干就淡定离开了。然后在火势渐大后,又有几个人跑过来看了看,也没有采取任何扑救措施后便逃离了现场!
       这些人的反应之淡定,表现之冷漠,着实让我有些不寒而栗:难道只是因为事故不是自己引发的,便事不关己、淡然处之吗?二十年过去了,难道我们的安全意识一直在原地打转,团队互助的精神还是遥不可及吗!难道“四不伤害”只是说说而已,从来就没有人当真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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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训是否吸取,要看行动而非看文件
       我们一直在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可看到这一起起似曾相识的事故,看到这一幕幕似曾相识的场景,我不仅困惑了: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故,我们真的从中吸取教训了吗?如果有,是如何吸取的?如果没有,又是为什么没有吸取呢?是这种事故还不够多?是这些教训还不够痛?还是我们太冷漠?太麻木?吸取教训和改变难道就真的如此之难?!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事故预防,这些到底靠的是民众自己惨痛的经历得来的经验和教训,还是要靠明确的规定、广泛的宣传、严格的监督和严肃的执法来规范和约束?
       要是只是靠前者,那么我们的行业监管何以可以如此没有存在感?存在的必要性又在哪里?
       要是必须靠后者,那么这些年我们到底做了什么?为什么面对如此明显的事故隐患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呢?难道真的是发了通知就等于做了,开了会就等于落实了吗?“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已然明确提出,可我们是如何尽职的,又是如何追责的呢?

      犹记得,在几年前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曾严厉批评“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顽疾,可这种现象到底还要延续到何年何月才能消除呢?!难道在事故面前,“四不放过”、“关口前移”只是一句句文过饰非的口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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