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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1-01-15 09: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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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9日17时28分许,位于芜湖市鸠江区境内的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汇化工”)液氯工段在对液氯槽车充装液氯过程中,发生氯气泄漏,造成相邻企业19人受伤住院、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

1 事故经过
2020年8月29日14时驾驶员张**、押运员张**从宁国久天化工驾驶徐州市天元恒盛工贸有限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苏C57539(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苏C597L挂(黄色)重型集装箱半挂车(两车道路运输证有效期至2021年4月)空车出发前往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液氯装运。
16时32分
液氯槽罐车到液氯工段槽罐车充装操作平台处,驾驶员张**将车停稳后下车,去充装现场的临时办公桌前与当班操作人员进行充装前工作交流。
16时45分
驾驶员张**完成充装平台万向节与槽罐车进口法兰的连接。
16时45分
当班操作工胡**填写了《第一事业部液氯工段危险化学品车辆安全检查表》,当班班长何**进行了确认签字。胡**完成发货前安全检查后填写了《第一事业部液氯工段槽车充装记录表》,当班班长何**复核并签字。
16时48分
当班主操赵**接到指令开始充装。
17时28分13秒
液氯充装万向节破裂发生氯气泄漏,大量液氯从充装万向节断裂处(见图6)向外泄漏,并向充装区南面(芜湖桑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芜湖绿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扩散。现场操作班长何**、操作工胡**以及驾驶员张**和押运员见状立即向上风口处跑开。

2 事故直接原因
融汇化工在万向节(鹤管)存在局部严重减薄情况下进行液氯充装作业,由于充装液氯压力超过万向节减薄部位的承载能力,导致减薄部位发生塑性断裂,造成液氯瞬间泄漏,引起人员中毒。

3 事故间接原因
融汇化工未深刻汲取以往事故教训,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未深刻汲取“2019.7.19”河南义马空分事故教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
2、未按规定履行隐患排查责任,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3、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应急演练不到位
4、采购部采购管理不到位
4 处理建议
1、黄**,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建议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2、张*,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议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3、郭**,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安全总监,负责安全环保部工作,建议处9900元的罚款。
4、张*,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第一事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建议处9900元的罚款。
5、杨*,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第一事业部设备主管,建议处9900元的罚款。
6、叶*,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第一事业部安全主管,建议处9900元的罚款。
7、汤**,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建议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按照公司管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在存储、运输、操作等各方面都要时刻将安全放在第一位。

辽宁·朝阳
2019年10月15日11时15分,辽宁省朝阳市金垚化学公司,在设备抢修时发生有害气体泄漏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送医抢救。
安徽·合肥
2018年5月21日8点45分,合肥市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在含氨工艺气进火炬燃烧处理时,因处置不当发生外泄。火炬周边10余名作业人员感到不适,立即被送医治疗。
韩国·世宗
2016年7月26日上午9时30分,韩国世宗市芙江面产业园区内,一家镜头制造厂发生化学气体泄露事故。事故造成工厂及工厂周围16名工作人员出现呕吐和头晕等中毒症状。
